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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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北京继承律师,现执业于***律师事务所,法律功底扎实,执业经验丰富,秉承着“专心、专注、专业”的理念,承办每一项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所办理的案件,获得当事人的高度肯定。在工作中一直坚持恪守诚信、维护正义的信念,全心全意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订立遗嘱是被继承人处理遗产的一种方式,被继承人订立遗嘱时同,需要符合继承法的规定,而房屋是被继承人主要的财产之一,被继承人处理房屋继承时,那么遗嘱涉及不动产如何约定下面由金大律师网师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
一、遗嘱涉及不动产怎样约定
被继承人订立遗嘱处理不动产时,遗嘱应该是被继承人真实意思的表示,被继承人想让谁继承不动产的,就在遗嘱上写由谁继承。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第十六条;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第十七条;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二、如何正确办理房产继承手续
手续要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
到区或市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房产继承分两种:一是遗嘱继承,二是法定继承。需要提交的材料有:
1、被继承人死亡证明;
2、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
3、户口簿或其他可以证明被继承人与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的证明文件;
4、继承人的身份证件;
有遗嘱的继承权公证另需提交的资料:被继承人所立遗嘱。
办理房屋过户登记,申请人是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
申请人应当向登记机构提交下列文件:《房地产登记申请书》、身份证明、房地产权证书、继承权公证文书或者遗嘱公证书和接受遗赠公证书契税完税凭证。
遗赠和法定继承、遗嘱继承不同,需要支付税收。
办理房地产继承过户有一些费用发生,主要是房地产继承权公证费用、房屋估价费用及房地产过户的税费:
1、继承权公证费用;
继承权公证费按照继承人所继承的房地产的评估价的2%来收取,最低不低于200元。
2、房地产价值评估费用。
以上知识就是对“遗嘱涉及不动产怎样约定”问题进行的解答,被继承人订立遗嘱处理不动产时,遗嘱应该是被继承人真实意思的表示,被继承人想让谁继承不动产的,就在遗嘱上写由谁继承。读者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进行法律咨询。
遗嘱继承纠纷起诉状
原告:柏某,女,汉族,年月日出生
地址:电话:
被告:倪某,女,汉族,年月日出生
地址:电话:
被告:姜某,女,汉族,年月日出生
地址:电话:
诉讼请求:
一、请求判决原告和两被告共同继承被继承人XXX遗产。
二、请求判决被继承人XXX遗产的三分之一归原告继承所有。。
三、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事实和理由:
被继承人XXX于1964年12月4日出生,于2008年1月19日因病死亡。原告是被继承人的母亲。被告倪某是被继承人的妻子,姜某是被继承人的女儿。
被继承人死亡时留下遗产为:XX路235弄14号305-306室房屋1/2产权,XX路680弄28号702室房屋1/3产权,现金以及其他遗产共约20万元。
被继承人死亡后,其遗产全部由被告倪某占有,原告曾多次和被告协商被继承人的遗产继承事项,但是被告均以各种理由拒绝和原告分割被继承人的遗产。被告的行为已经严重侵害了原告的合法权益。故特向法院起诉,请求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谢谢!
此致
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
年月日